我给创始人的忠告是:不要在一开始就急着形成自己的商业模式。开始时最重要的工作,是做出人们想要的东西。如果你没有这么做,多完美的商业模式都无济于事。
自然,到最后你必须形成自己的商业模式。不过迄今为止的经验都表明,和使某样东西流行相比起来,如何从流行的东西中赚钱要简单的多。
当我告诉创业者首先要专注与创造伟大的产品或服务,而不是担忧怎么赚钱的时候,得到的是无数批评。然而,这恰恰是Google所做的。这方面例子,还有Apple。你应该思考那些令人信服的榜样。
全文翻译自Rajesh Jain的blog:Emergic
update:9月6日 23:24,“不是”——“不过”,谢谢wei的指正。
3 条评论:
“不是迄今为止的经验都表明,和使某样东西流行相比起来,如何从流行的东西中赚钱要简单的多。”
【原文】But experience so far suggests that figuring out how to make money from something popular is a lot easier than making something popular.
“不是”两个字疑似多余
谢谢,wei。这是一个低级错误(汗啊),应该翻译为“不过”才对。
google和applet都是典型,不能用来举例,试问目前有多少个公司可以这么做。更多的公司是先考虑赚钱的。否则怎么生存?
发表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