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一, 三月 31, 2008

殷海光:复杂

via Being.

真正有所说明的道理,无论就衍发的程序说,或是就形制的手术说,很少是简单的。
真正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,也很少是简单的。
对科学复杂的程序和建构,一般人感到不耐烦,一般人喜欢的是简单的确定。(正是这类对简单的诉求,导致了虚无的)口号、标语、教条大量面市。这些廉价的商品被证明老是没有实用价值时,跟着来的便是失望、幻灭和沮丧。
心灵成熟的人知道真理是辛勤的产品。激动群众心理的东西不一定是真理。要能获致真理和解决问题,只有切实用脑用手从事研究科学。
--殷海光:《逻辑新引•怎样辨别是非》

春秋

1,一个人思考有一些缺点,比如,可能原地打转,很久才跳出一个思维的陷阱。

还好这个世界上有其他人。

2,昨天在一桌宴席上结识了欧阳君山。后来互通邮件,他发过来很多他的文章,其中有很多新奇的看法,颇多启示。

3,昨晚觉得没理由停机的,但停了。于是决定起床后到移动网站看个究竟。很少查看短信详单,一查吓一跳——国际短信一元每条!当即就狂汗不止,后悔不迭,自己在Twitter上用手机发了多少信息啊!!!

幸运的是,在发现这个问题之前,我就已然碰巧找到了解决办法,即通过叽歪de转发。

赞叽歪de一个,并且其还支持彩信。我找支持彩信的可爱网站很久了。

4,可惜,怎么通过手机来背古诗,还是我没解决的问题,已经有了一个方案了,待实施。

Opera 3 mini对很多网站的rss feed支持不好,无法抓取。

5,百度Hi很不错,推荐。如果你也有Hi的帐户,欢迎加我为好友:fordchao。如果你想体验却还没有,留下email,我给你发一个邀请。

6,下午去了土城公园,拍了一些照片。其中一个,是躺在碧桃树下拍的;后来,发现手机里存了一张去年秋天拍的。两相对比,各有春秋。如下:

秋天 春天

春天和秋天,颜色是不一样的。

星期四, 三月 27, 2008

逻辑问题

引用“北京邮电大学著名电信专家阚凯力教授”的话
“手机是广告媒体吗?如果是广告媒体,那手机用户接收到垃圾短信就不能采取法律行动,如果手机不是广告媒体,那么强迫用户接收的短信就是垃圾的短信。” 
“我们享受的通话或是接发短信的服务都是付费给运营商的,手机用户并且与运营商都签署了相关使用协议的,这种情况下主动权和广告权应该掌握在手机用户手中,那就意味着手机不属于广告媒体。”
这个,生意的事情,该多做一些假设,全面思考才是。

我的看法是: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国家是否定义“手机是不是广告媒体”,而是,我们可不可以通过手机做广告——如果我们可以,那么,手机就可以被称为广告媒体;反之,反之。

(敢问专家:有什么天生是媒体的啊!)

那么,我们可以不可以呢?

如果没有其他行政或者什么干预,如果手机用户可以自己做决定,这个问题就容易回答了: 只要经过手机用户的允许,广告公司就可以通过手机发布广告——“我的地盘,听我的”啊。

手机用户是否允许,这就是用户个人喜好、成本收益分析之类的问题了——如果看一定的广告,可以免一定的花费、甚至免费用手机,一定会有人愿意接收手机广告的。这,是Google通过广告成就其帝国大业的前提之一,也是国内外开展手机移动营销的基础假设。

治理垃圾短信,我全力支持。这篇文章,只是觉得著名电信专家的说法不妥。

另外,我体会到Twitter和blog的不同了:Twitter 是一个点,blog是一条线,或者,blog要讲明白一个问题,Twitter要讲一句话。

还有,Google Docs的post to blog有够烂,我还得跑来这里修改。

更新:
我是不知天高地厚的。一年多前,我对媒体等开始感兴趣,偶尔看些报道和分析。那次看到这位专家的发言,就写了上面的文章。

还有一次,我在博客里非议了唐逸先生。后来,我再看唐先生的《汉语文化读本》,大受教。尤其是附录的《现代汉语问题》,堪称美文,然其忧患意识又不止美文,实在是值得所有关心汉语的朋友阅读。

那时,我意识到,自己曾经是求人太甚,攻其一点不及其余,真的不知天高地厚。

于是我又想到这篇文章中对这位专家的反驳。不过,再次看自己的文章,我觉得我是对的,没有必要对本文的观点进行修正。那位专家的确在本末倒置的谈问题。

再次点击那条新闻,发现是央视批评分众无线的运动之一。这几天我才知道,那次之后,江南春就解散了分众无线。利益纠葛,盘根错节,我这样的门外汉,不说那么多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