冯善书:
中国的农民合作组织能否发展得起来,并不是一个农民的素质和能力是否达标的问题,而是国家愿不愿意把权利真正赋予农民的问题。只要留心观察一下我们村农民近二十多年来的生产和生活,就完全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:农民的合作并不局限于养牛,从过去上山砍柴、放香菇、下河捉鱼、赶集卖菜,到如今的屠猪卖肉、种养、开铺,农民都有过或简单、或复杂,或短期、或长期的合作。讲得好听一点,只要有农民利益觉醒的地方,就必然会出现制度创新。
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,其实不一定要政府在物质上提供多大的支持,只要政府在制度建设方面少一点设障,农民自然就会慢慢通过实践摸索来找寻出路。与民主一样,合作同样必须付出代价。只不过,在合作的初期,有些代价,并不意味着失败,而很可能是在预兆着成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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